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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产品纳入“目录”,条件已成熟

发布时间:2023-01-14浏览量: 发布人:空净新风展
将新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目前条件是否成熟呢?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新风与净水分会常务副会长王贺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以政府采购市场为牵引,推动新风产品在建筑领域的规范化和示范化应用,对行业健康稳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条件也已成熟。”

据了解,新风产品在部分地区已广泛应用。

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技术顾问王俊虎看来,空气质量安全目前已得到国家及地方等政策的支持,新风产品已成为用户的普遍需求,如部分房地产、医院、校园、综合办公楼等,均已重点将新风产品作为建筑标配设施。

“我国不少地区制定的建筑领域新的地方标准,也已将新风产品,如新风系统纳入其中。”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新风事业部总经理徐领青说道。

对此,远大洁净空气科技有限公司北部大区经理胡杰进一步介绍说,早在十年前,公司已就政府办公楼、学校及长沙地铁等多个项目与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期合作,产品使用方面也取得较好效果。

佛山市顺德区意艾蒲电器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周福利同样介绍说,政府采购市场是新风产品发挥用武之地的重要市场,当前,学校、医院等民生领域对其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采购额也均不小。

就新风产品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制定情况,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尹宝泉做了介绍,目前新风行业产品类型较多,其相应的行业规范已制定。因此,可以将新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新风系统产品主要包括新风主机(热交换、直流型)、空气质量监测产品、管道辅材等,各产品部件目前也均有相关的标准及规范,因此,将新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上海迪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监朱春进一步说。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重庆市制冷学会理事长卢军也说道,新风产品是一种输送、处理室内外空气,并将洁净空气送入室内的一种设备。目前,相关技术同样已逐渐成熟。因此,确实可以将新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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